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《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若干措施的通知》(魯政發﹝2020﹞10號)、省政府辦公廳《關于抓好保居民就業、保基本民生、保市場主體工作的十條措施》(魯政辦字﹝2020﹞77號)要求,為全面落實“六穩”、“六保”任務,按照“以人為本、方便市民、總量控制、規范管理”的原則,在不影響交通、不污染環境、不影響他人合法權益的前提下,充分利用現有城市空間,推動高新區夜間經濟、小店經濟、便民市場健康發展。
高新區“夜經濟”允許清單
高新區“夜經濟”負面清單
嚴控疫情負面清單
禁止不戴口罩入市,禁止攤位間距過小,禁止人員長時間聚集,禁止在市場經營場所亂倒垃圾,禁止銷售野生動物及宰殺活禽。
經營地點負面清單
嚴禁在城市主次干道、消防通道、城市公園、綠地、學校、醫院、幼兒園、養老院、重要公共服務單位周邊經營。
經營內容負面清單
嚴禁餐飲店在室外擺桌經營或露天燒烤;嚴禁設置存在油煙污染、食品安全隱患的流動餐飲攤點;嚴禁在禁漁期內售賣鮮活海產品;嚴禁經營易對環境造成污染或安全影響的項目。
經營行為負面清單
嚴禁占用機動車道、人行道、消防通道、盲道;嚴禁高聲叫賣或利用喇叭、音箱等招攬顧客,噪音擾民;嚴禁違反食品安全管理相關規定;嚴禁違規設置固定棚架,搭建臨街違章建筑;嚴禁亂堆亂放、亂扔垃圾、亂丟果皮菜葉等破壞經營區域及周邊環境衛生的行為。
經營時間負面清單
嚴禁早晚城市通行高峰期間或居民休息期間經營。(來源:高新區工委宣傳部)
值班總編:張軍濤
復審:王璐瑤
編輯:付宇婷
高新區“夜經濟”允許清單


高新區“夜經濟”負面清單
嚴控疫情負面清單
禁止不戴口罩入市,禁止攤位間距過小,禁止人員長時間聚集,禁止在市場經營場所亂倒垃圾,禁止銷售野生動物及宰殺活禽。
經營地點負面清單
嚴禁在城市主次干道、消防通道、城市公園、綠地、學校、醫院、幼兒園、養老院、重要公共服務單位周邊經營。
經營內容負面清單
嚴禁餐飲店在室外擺桌經營或露天燒烤;嚴禁設置存在油煙污染、食品安全隱患的流動餐飲攤點;嚴禁在禁漁期內售賣鮮活海產品;嚴禁經營易對環境造成污染或安全影響的項目。
經營行為負面清單
嚴禁占用機動車道、人行道、消防通道、盲道;嚴禁高聲叫賣或利用喇叭、音箱等招攬顧客,噪音擾民;嚴禁違反食品安全管理相關規定;嚴禁違規設置固定棚架,搭建臨街違章建筑;嚴禁亂堆亂放、亂扔垃圾、亂丟果皮菜葉等破壞經營區域及周邊環境衛生的行為。
經營時間負面清單
嚴禁早晚城市通行高峰期間或居民休息期間經營。(來源:高新區工委宣傳部)
值班總編:張軍濤
復審:王璐瑤
編輯:付宇婷




